【所级】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煤化字〔2023〕35号
各处、室、中心: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学位字〔2022〕121号),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本细则已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煤化字〔2014〕88号)同时废止。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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