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现开展我所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国科大根据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计划按比例分配,2021年度我所分配名额为博士生4人,硕士生3人。奖励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奖学金由国科大一次性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账户。

评选对象为我所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评选程序

由学生按照现在培养类型(硕士或博士)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国科大。

五、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应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于111日下午17:30之前交至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 word版、附件2 word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版))电子版发送至yangmg@sxicc.ac.cn。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即111日下午17:30)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联系人:杨老师

  话:15834120754

电子邮箱:yangmg@sxicc.ac.cn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点击下载)

附件2:2021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申请信息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研究生办公室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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