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我所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国科大根据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计划按比例分配,2021年度我所分配名额为博士生4人,硕士生3人。奖励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奖学金由国科大一次性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账户。
评选对象为我所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评选程序
由学生按照现在培养类型(硕士或博士)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国科大。
五、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应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于11月1日下午17:30之前交至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 word版、附件2 word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版))电子版发送至yangmg@sxicc.ac.cn。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即11月1日下午17:30)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5834120754
电子邮箱:yangmg@sxicc.ac.cn
附件2:2021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申请信息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