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在校学生每学年均须按时完成学年鉴定,学年鉴定表是存放在学生档案中的材料,请广大学生予以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写后的学年鉴定表。未参加学年鉴定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年度优秀学生参评。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 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
所内在学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2018—2019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名额为:三好学生57名;三好学生标兵3名;优秀学生干部7名;优秀毕业生3名。
三、评选组织和要求
1、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修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并向全体学生公布,同时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备案。
2、成立由主管领导、教育干部、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力量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4、评选结果需在所内公示5天。公示通过后方可上报。
四、材料报送时间
4月19日前学生填写提交学年鉴定表
4月26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5月10日前完成公示、系统上报、纸质材料报送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按所在年级参评。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不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
3、“优秀毕业生”人选必须是曾荣获过“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优秀毕业生人选,须报送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供材料附目录清单。
4、报送“三好学生标兵”人选名单时,须同时报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供材料附目录清单。
5、各年级评审小组的评选结果以各组提交的附件4.评审组民主评选结果登记表为准。
联系人:原辉,电话:4040494-802
E-mail:yuanh@sxicc.ac.cn
附件:1. 山西煤化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2019.4
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
3.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4. 评审组民主评选结果登记表
研究生部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