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要求,国家奖学金2024年度追加名额,现将我所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资助中心追加的名额,中国科学院大学对下属各单位进行重新分配。我所现获得追加分配名额如下:博士3人,硕士2人。

二、补充评审工作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要求保持不变,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2493号)通知要求。已组织完成评审的评审结果有效,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补充评审。

三、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包括我所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6.自觉维护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研究所的声誉,积极参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研究所组织的科研、社会实践和公益、文体等各类活动。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六、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博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选择“奖助系统”,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该表打印提交。申请还需同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情况统计表》、《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以上表格见附件),及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已发表文章:封面+首页,已录用文章:录用函+论文全文,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信息公开

评审前,在我所研究生教育网站将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公示3天。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再提前公示。

3、评审

申请材料在公示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原则上参评学生的导师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

4、名单上报

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在我所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5、表彰奖励

中国科学院大学发文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表彰,当年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七、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此表格必须正反面单页打印。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应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八、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纸质版于11712:00之前交至研究生办公室317房间 原辉。

申请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yuanh@sxicc.ac.cn

联系人:原辉  联系电话:0351-4040494-802  联系邮箱:yuanh@sxicc.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办公室

2024.11.4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
晋ICP备 05000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