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和《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23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国科大根据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计划按比例分配,2023年度我所分配名额为博士生4人,硕士生3人。奖励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奖学金由国科大一次性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账户。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包括我所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6.自觉维护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研究所的声誉,积极参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研究所组织的科研、社会实践和公益、文体等各类活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博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情况统计表》、《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以上表格见附件),及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已发表文章:封面+首页,已录用文章:录用函+论文全文,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信息公开

评审前,在我所研究生教育网站将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公示3天。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再提前公示。

3、评审

申请材料在公示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原则上参评学生的导师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

4、名单上报

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在我所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5、表彰奖励

中国科学院大学发文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表彰,当年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五、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此表格必须正反面单页打印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应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六、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纸质版于92812:00之前交至研究生办公室317房间 原辉。

申请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yuanh@sxicc.ac.cn



联系人:原辉  联系电话:0351-4040494-802  联系邮箱:yuanh@sxicc.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办公室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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