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本批次招聘岗位是教师外基础专业技术岗位。各招聘岗位相关条件和工作职责,详见附件《第二批专业技术岗位信息汇总表》。应聘人员应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三、招聘岗位数量和工作地点
本批次公开招聘19个岗位,工作地点分别在济南校本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相关岗位数量和工作地点详见《第二批专业技术岗位信息汇总表》。
四、相关待遇情况
1.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薪酬等级,工作成绩突出者增发奖励业绩绩效。
2.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3.生活保障
(1)学校有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新聘人员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
(2)享受学校和基层工会的福利待遇,免费享受齐鲁医院或山大二院健康体检等;
(3)子女可享受山东大学附属中小学优质教育。
4.职业发展
(1)学校针对各类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相关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等集中培训;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教职工到国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
(3)根据相关岗位通道晋升发展。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00至2023年5月24日17∶00,依托山东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sd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ddx)网上报名。本批次内岗位不可兼报,与其他批次可兼报,如已进入其他批次岗位的公示阶段,则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岗位的后续招聘环节。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考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相关成绩等额递补。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除部分岗位特别注明了毕业时间要求外,应聘其他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岗位条件中涉及经历时长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6.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材料、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7.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存在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8.首聘期进行预聘管理,期满考核达到要求者方可续聘。
联系电话:0531-88366036。
附件:1.第二批专业技术岗位信息汇总表
2.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山东大学
2023年4月23日
- 附件【第二批专业技术岗位信息汇总表.xlsx】
- 附件【招聘系统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