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春季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2024届春季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2024届春季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4届春季毕业生派遣批次于2024115开通,2024届春季毕业生可填报派遣数据,各单位可以审核、提交毕业生派遣数据。2024届春季毕业生签约、派遣数据填报请登录http://sep.ucas.ac.cn,系统登录说明详见附件1.2024年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指南(学生角色)ppt

二、 派遣数据填报说明

1、数据填报

毕业生应完整、准确地填报毕业生派遣信息及相关材料,以免因派遣信息填写错误影响毕业生准确转迁户口、档案。

二分回原籍的毕业生派遣信息请严格按照附件5、附件6《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教委2001年后未再更新此文件汇报,很多数据已经变更)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核实准确后再填报相关信息

2、派遣单位为北京、上海的提交材料说明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就业单位所在地为北京或上海的,须取得进京或进沪接收函后才能派遣。具体要求如下:

1派遣单位为北京市或上海市非公务员的毕业生,需要上传进京或进沪接收函jpg文件,目前已经落实京沪就业单位,尚未拿到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请先上传offer电子版提交签约数据(不要提交派遣数据),等拿到接收函时用接收函电子版替换原来的offer电子版、提交派遣数据。

2)二分所在地为北京或上海的(北京、上海生源),上传毕业生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

3)就业单位隶属于中组部下属单位或部队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需要就业单位在三方协议备注栏内填写“本单位隶属于中组部,无进京(沪)接收函,可为毕业生落实北京或上海户口”或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

2)、电子材料只能上传一份,需要上传多份的,可以P成一张图片上传。

补充说明:就业单位隶属于中组部下属单位或部队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需要就业单位在三方协议备注栏内填写“本单位隶属于中组部,无进京(沪)接收函,可为毕业生落实北京或上海户口”或单位开具相似内容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将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

3、定向生派遣提示

定向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定向协议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协议省教育厅,在协议省内找到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由协议省教育厅改派至就业单位。

4、出国派遣提示

出国、出境留学的,按照二分回原籍办理派遣手续,必须在“具体落实单位”内填写“出国国家名称+留学学校名字”。

附件:

附件1.2024年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指南(学生角色)ppt

附件2.毕业生要了解的就业流程及常见问题ppt

附件3.与毕业生有关的就业概念ppt

附件4.2024年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ppt

附件5.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上)

附件6.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下)

 

 研究生办公室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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