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所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国科大根据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计划按比例分配,2016年度我所分配名额为3名硕士生、5名博士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奖学金由国科大一次性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账户。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国家奖学金

1.在学期间受到过国科大或我所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四、评选程序

由学生按照现在培养类型(硕士或博士)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国科大。

五、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应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

有意申请的同学,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9月8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部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kongpeng@sxicc.ac.cn

联系人:梁萍

电 话:4040494-803            

 

                                                                          研究生部

                         2016年8月26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情况汇总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
晋ICP备 05000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