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春季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相关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2023届春季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届春季毕业生派遣继续使用旧派遣系统,毕业生签约、派遣数据填报请登录http://sep.ucas.ac.cn,系统登录说明详见附件1.2023年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指南(学生角色)1.1ppt
2、国科大已经在派遣系统内开通2023届春季毕业生派遣批次。已就业、已升学等有具体去向的毕业生,需登录国科大就业系统填报就业派遣数据,相关户口档案转移的办理采用系统登记数据为准。从2023年起教育部已取消报到证的办理,派遣系统内仍保留与报到证有关的词汇,适用于区分相关就业去向类别、采集具体档案工作办理信息等,请理解。
3、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就业单位所在地为北京或上海的,仍须取得进京或进沪接收函后才能派遣。毕业生派遣单位为北京市或上海市的(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毕业生的请在填报派遣数据时将进京或进沪接收函jpg文件电子版(多个图片的需制作成一个图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后再提交派遣数据(没有拿到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毕业生不要提交派遣数据); 生源地为北京或上海需要二分的毕业生,需要将本人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通过系统上传后再提交派遣数据。补充说明:就业单位隶属于中组部下属单位或部队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需要就业单位在三方协议备注栏内填写“本单位隶属于中组部,无进京(沪)接收函,可为毕业生落实北京或上海户口”或单位开具相似内容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将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
4、定向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定向协议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协议省教育厅,在协议省内找到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由协议省教育厅改派至就业单位。
5、出国、出境留学的,需按照二分回原籍办理派遣手续,必须在具体落实单位内填写出国国家名称+留学学校名字
6、2023届春季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办理流程还在等待上级文件出台,在上级文件出台前的档案转递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办理。


 


                  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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